It's never an easy thing to die.
暑假裡我經歷了一次抑鬱情緒的強烈發作,我在那段時間裡認真地思考如何自殺。
我現在還能坐在海邊打這段文字不是因為我被救了下來,而是因為我沒有思考出我喜歡的方式。
我懼怕疼痛,又不想死狀太難看,更不想遭遇失敗,於是剩下的路唯有自縊與藥物,然則自縊首先需要一條繩子和一個結實的橫梁,而藥物則需要達到致死量。這兩點條件我都不具備。
因此我最終度過了那段抑鬱情緒發作期,但每晚眺望海面,我總是會思考,我究竟需要多麼絕望才能順利溺死在海中,因為我畢竟是一個習得四種標準泳姿之三的老手了。又或者是經過我大學學術大樓最有名的「自殺聖地」——一個蘑菇形狀的風景窗,至地面大約有7層樓高,我也會想,若是不幸砸到連接橋上,那該多驚悚啊。
思考如何順利死去成了我的日常之一。
那次之後,我對於生死有了全新的看法。
就我個人而言,我不是先決定我接下來的人生都是為了死去而活著,之後便全心全意找尋死去的辦法,如同做數學題目做到最後、只需要全心全意解那個很難的方程式就可以了那樣;而僅僅是把考慮自殺納入生活的一部份,這之間也伴隨了「今天想活一點,昨天不是那麼想活」,這樣的起伏及對於「是否真的決定自殺」的斟酌。因此說自殺者是一時衝動,不是那麼恰當。
同時我也理解到,人能夠選擇自己何時去死、如何死去,是一件很幸運的事情。人從來沒有權利選擇自己是否降生在這個世界上,人有的時候甚至也沒有權利選擇自己是否離開這個世界:文革時期,反革命分子是不被允許自殺的。因此,人若是能夠決定自己的生命如何度過、尤其是如何結束,是很幸福的。這是這個有太多不能由我們決定的事情堆砌成的世界裡,為數不多的可以自我決定的事情。
我亦再不會花費時間與精力關注微博上所謂「直播」自殺的人,勸阻他們好好愛惜生命之類。這是他們自己所選擇的道路,看客不應該去左右這比投票權還要基本的權利,除非看客們在救下自殺者後,能夠讓其「為了活著而活,而不是為了死去而活」。
大概有很多被救下來的自殺者,會說到「後悔」這個詞,但這終究是事後生者的看法,如果其成功了,後悔與否是最不重要的事情了。我在最想要活的日子裡,會反思自己最渴望死的那些想法,的確會因此產生「後怕」的情緒,但那僅僅是因為我想要活,而「死」與「活」又是那麼相反的一對詞;何況若是在我想要死的日子裡,我還會痛恨人的求生本能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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